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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更加紧密地组织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回眸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30

  中国共产党从最初只有50多名党员发展壮大到拥有89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带领人民夺取了革命、建设、改革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取得这样的成就靠什么?靠的就是党坚强有力、靠的就是党有科学理论指导、有坚定理想信念、有严密组织体系、有铁的纪律。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是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把党更加紧密地组织起来,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内容同步部署推进,一批基础性主干性引领性的制度陆续出台,党的建设制度“四梁八柱”初步确立。

  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5年间,党的组织制度改革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狠抓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有力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规范

  理想信念教育更突出,“三会一课”更规范,民主生活会辣味更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5年间,党内政治生活越来越严肃认真,每位党员都有着切身体会。

  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中性地打扫、洗涤很有必要,但从长计议还得靠改革、靠制度。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作出规范。30多年过去了,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准则。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是全党的重大任务”“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160多条新规定新举措,有方向性的引领,有规范性的要求,有刚性纪律规定,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

  “《准则》既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举措的系统化,    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许多党组织负责人感到,加强党建工作有了“指南针”。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出修订1990年印发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修订工作历时2年半,2016年12月23日,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修订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关键,注重提高规范性和实效性,对民主生活会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基本内容、程序步骤、领导督导、责任追究等内容。《若干规定》的颁布实施,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作用。

  “党的老法宝又回来了!”许多党员干部感叹,《准则》和《若干规定》的实施,促进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的不断落实,为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掀开崭新的一页。

  党组、地方党委、党的工作机关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组织制度改革补空白、立新规,党组、地方党委和党的工作机关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组制度正式建立已有70年历史。长期以来,除了党章用3个条文作原则规定外,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党组设立不统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

  2015年6月,中央出台实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制度第一次明规立矩:

  ——《条例》是党组工作方面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起到了制度保障作用。

  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

  2015年12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原《条例》实施20年后首次“升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精神,突出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表示:“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对原《条例》进行修订,有利于完善地方党组织权力运行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党的工作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工作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017年3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条例》对党的工作机关进行了科学分类,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议事决策形式等作出系统规定,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制度建设举措,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提高了具体工作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战斗力。

  ……

  立规明矩,纲举目张。5年间,制度笼子更紧密、党的组织更健全、运行机制更规范,管党治党迈上新台阶。

  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执行,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规矩齐全并不会自成方圆。制度的力量只有在执行中方能显现,制度的效果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

  要制度行于先,更要落实随其后。每一项制度制定下发以后,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组织部门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执行,有力推动了制度开花结果。

  ——坚持把培训解读、法规解释和宣传引导作为抓落实的首要环节,确保执行者准确领会中央精神、把握制度要求。加大主干性法规培训力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后,中央办公厅及时开展专题辅导,先后在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培训2万余人;加强改革宣传,改革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消息、解读政策;注重案例引导,汇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典型案例57个,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工作,用改革经验推动改革实践。

  ——压实责任,使每项任务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推动各级党委承担起直接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出台后,各省区市及时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辽宁、山东等地的多位省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人民日报》刊发署名文章,积极引导推动;按照“谁牵头制定、谁负责落实”的原则,推动牵头单位担负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的各项任务,各地组织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一项一项研究,把有关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注重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作用,以强有力的督查把改革举措落到神经末梢。

  ——把改革举措与专项整治、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对准焦距、持续发力,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启动党组清理规范工作,对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进行规范;充分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契机,遏制“四风”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气象更新。

  ……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5年间,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为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注入强大动力。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必将继续推动依规管党治党、制度管权治吏,必将继续净化党风政风、赢得党心民心,我们党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有战斗力,继续带领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加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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