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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


来源:海祖文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省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以及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区级领导班子、市属机关处级(含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管理市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协助做好双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配备管理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督促检查各区、各局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代会、健全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工作;调查分析全市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四、负责全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和制度,对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制度,协调组织实施市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培训;宏观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改革。

  六、负责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实施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市干部任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落实干部政策,解决干部历史遗留问题。

  七、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市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对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参与智力引进工作,联系和组织优秀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八、负责市管干部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市管干部工资手续,承办市管干部的调动、任免、待遇、退(离)休审批以及重要情况报告和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查工作等;指导协调《公务员法》的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主管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群团组织等单位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干部信息管理的指导和协调;负责处级干部统计及档案管理、党群系统公务员年度统计、干部信息库建设和管理。

  十、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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