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海口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海办发〔2013〕12号,简称《海高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海口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简称“海高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此次申报范围为2012年至2014年期间我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围绕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经济、文化、科技、旅游、现代服务业、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汽车、机电、食品饮料等支柱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引进的在产业领域和关键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的实用型人才;具有领军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项目负责人;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具有金融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具有社科理论、文化传媒、文化创意、文化经营管理和应用技术等方面紧缺人才。
具体申报对象,是指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2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或团队:
1、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和专业机构的关键岗位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精通专业领域,熟悉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的专家。
3、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国际规则,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并具备良好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创业团队或个人。
4、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申报类型分为刚性引进(A类)、柔性引进(B)和自主创业(C)等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认定名额为若干名,已获得省级相关政策支持的,经申报后可自动认定。
(一)刚性引进(全职服务型)人才(A类)
刚性引进(全职服务),主要是指引进后在我市行政机关担任政府雇员,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每年在本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创业或工作2年以上;应在2012年1月1日以后来海口工作(服务),且在申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引进手续。
(二)柔性引进(非全职服务)外国专家(B类)
柔性引进(非全职服务),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项目引才方式引进,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和招商引资、引才引智等方面的决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本地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可根据实际灵活设置。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创业或工作2年以上;应在2013年1月1日以后来海口服务,且在申报前签订服务合同。
(三)自主创业(含产学研)人才(C类)
自主创业(含产学研),主要是指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创办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成果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开展合作研究,建立研发基地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创业或工作2年以上;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申报人创办企业一般应成立1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申报期内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需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海口创业意向协议。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由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或单位积极申报。由有意愿到我市工作的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单位,认真填写《椰城“海高计划”申报书》或《海口市柔性引进海外专家项目申请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经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送交海口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简称“海高办”,设在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海高办”受理申报后,会同海口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对拟来海口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情况或引智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贡献及其它相关材料以及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
(三)专家评审
“市人才办”联合“海高办”组织专家集中根据申报类型分别进行评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管理能力、研发水平进行评价;对其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实施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市场潜力、实施风险、预期经济效益进行评审,形成综合评审报告和推荐意见;对引智项目的可行性、市场潜力、实施风险、预期经济效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聘请海外专家的评审意见。
(五)评定公示
“市人才办”和“海高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拟定推荐入选名单(或引智项目),提请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批。拟定名单将在“bet365娱乐场下载网”、“海口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窗口”等网站或媒体上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支持和资助对象。
(六)兑现政策
由“市人才办”办负责统筹协调兑现《海高意见》各项引才政策,“海高办”负责对“海高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引智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协助用人单位协调落实引才相关政策待遇。
四、政策待遇
(一)刚性引进和自主创业人才可享受《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中包括“安家补助10-50万元”在内的“优先支持、科技扶持、配套支持、安家补助、岗位津贴、荣誉称号、服务保障”等优惠政策措施。
(二)柔性引进海外专家可享受《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中“专家资助”,最高资助标准达每人每次4.5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申报书。刚性引进(A类)和自主创业(C类)人才填写《椰城“海高计划”申报书》(附件1),柔性引进海外专家(B类)填写《海口市柔性引进海外专家项目申请表》(附件2)。
2、附件材料。
刚性引进人才(A类)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
柔性引进海外专家(B类)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
自主创业人才(C类)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材料、会计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复印件等;公司章程;创业计划书;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报时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需提供与相关部门或地方达成来海口创业意向协议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10份。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最好刻录成光盘)。
2、申报表可登录以下网站下载:
http://wqb.haikou.gov.cn/hwrclx/或“bet365娱乐场下载网” http://www.haikoudj.com。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荐所引进的海外人才,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
2、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对引进海外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组织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人才办和“海高办”联系咨询。
联系方式:
海口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钱波,电话:+86-898-68725026、68725027、 68725027(传真)。
海口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引智和境外培训处、外国专家局),联系人:陈兰芳、叶涛、王芬,电话:+86-898-68720152、68703971、68720177(传真)。
附件: 1、椰城“海高计划”申报书
3、申请柔性引进海外专家资助指南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海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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