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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组工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整治方案


来源: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7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海口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部开展组工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集中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集中整治对象、内容和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5月30日,对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参与违法建筑、违反“六不准”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集中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按个人自查整改、单位调查核实、组织抽查复查并对问题给予处理等方式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3月31日前)

  1.个人自查申报。自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均应填写《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情况登记表》,凡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及参与违法建筑行为的应如实报告具体情况,未涉及参与违法建筑行为的填“无”并签名。一般干部职工的登记表由处室负责人审签,处室负责人的登记表由分管部领导审签,分管部领导及各处室的登记表请于3月10日前交办公室汇总。

  2.单位核实上报。即日起,在bet365娱乐场下载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市级举报电话(12388或68723098)和本单位举报电话(68725012),由办公室牵头对部机关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参与违法建筑行为以及是否谎报、漏报、瞒报情况进行核实,对申报情况逐级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填写《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违法建筑行为情况汇总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3月31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整改落实(4月20日前)

  1.个人自行整改。部机关干部职工涉及违法建筑问题的,作出整改承诺,自觉做到“六不准”、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对直系亲属涉及违法建筑问题的,要引导、督促其整改。

  2.部内限期整改。对涉及违法建筑的干部职工,部领导将进行教育引导、讲明政策、限期整改;对思想顽固、拒不整改或整改缓慢的个人,部务会将依纪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三)问题处理(5月20日前)

  1.组织抽查复查。从2017年5月起,由办公室牵头对个人申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并会汇总相关情况。

  2.及时查处问题。对仍存在谎报、瞒报、迟报、拒报和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个人,报部务会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组工干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的高度,认清违法建筑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认清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自查自纠,带头登记上报、主动拆除,带头纠正涉及或亲属参与的违法建筑问题,在全市推动违法建筑整治攻坚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担当作用。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部领导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分管处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六不准”,主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处室负责人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发现本处室人员涉嫌违反“六不准”的,应当及时将问题报办公室汇总。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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