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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02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海发〔2010〕4号)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发〔2011〕3号)提出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海口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适应我市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的需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综合业务能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促进海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重点推进现代农业、化工医药、电子信息、现代管理等领域的知识更新,在重点培训一批掌握科技前沿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全员继续教育。通过实施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和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和继续教育体系,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

  三、组织领导

  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区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总体方案,下达年度培训计划(通知),统筹规划和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3、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工业园区负责制定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并负责各类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4、各区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培训计划实施,组织指导并督促检查本区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

  5、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制定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四、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二个部分。

  (一)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

  公需科目培训由人社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的,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

  专业科目由各系列或专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根据不同行业专业领域的发展和人员知识更新的需求,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咨询服务、对口培训、特殊培养等多种形式,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专项培训。

  五、培训措施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更新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依托国家公务员高级培训中心网络培训平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公需科目培训采取周期模式进行。自2011年起,公需科目培训每两年为一周期,同一周期内学习课目一致,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和个人实际情况,在同一周期内自行学完全部科目并考核合格。

  公需科目培训由市、区人社部门统筹组织,统一考试。

  (二)专业科目

  1、高级研修班。由市、区人社部门围绕我市经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攻关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每年举办多种形式的示范性高级研修班。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也可结合各自优势和特点举办高研班。

  2、结合技术发展和需要组织培训。针对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和企事业单位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各系列或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举办培训班的形式,聘请专家讲课,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鼓励开展后续学历教育。采取多种鼓励措施,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上一级学历的深造。依托有关高等院校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学位班,为企事业单位培养高层次人才。

  4、国内外交流与培训。开展境外及国内异地技术研修活动,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我市进行技术咨询、开展知识更新教学和学术讲座。

  专业科目采取年度模式进行,由各系列或专业主管部门每年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并将年度培训情况送人社部门备案。

  六、实施步骤

  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从2010年起到2015年,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1、启动阶段(2011下半年)。2011年下半年,部署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启动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宣传工作。

  2、实施阶段(2012年—2015上半年)。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公需科目培训,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活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全员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和由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

  3、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下半年)。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

  七、经费保障

  要建立健全政府、单位、个人共同出资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专项经费,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中足额列支。

  八、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实施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得到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进行指标分解,抓好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培训计划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确保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监督检查。人社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有关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和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作为对此项工作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区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习考试,建立和完善专业科目培训基地,组织好专业科目培训,对未组织或组织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严肃组织纪律。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情况和成绩由培训机构或主管部门在个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并以此作为年度和聘期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人社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并取消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的评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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