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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评价“指挥棒”让人才脱颖而出——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8

  日前,省委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并提出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改革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等多项具体政策。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结合《意见》中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

  长期以来,在人才评价上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倾向颇为社会所诟病:有的教师非常优秀,只因论文数量不多,到退休也难以评上副高职称;有的医生花大量精力去写论文、评职称,导致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钻研业务……

  有什么样的评价标准,人才就往哪个方向努力。为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意见》强调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并明确提出“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注重研究成果及社会影响力”等内容。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改革人才评价必须彻底改变 “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传统模式,实现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具体要注重四个方面:首先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对师德、医德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对学术造假的“一票否决”;其次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真正实现“干什么、评什么”;三是要改变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让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执着坚守,立志做大学问,做真学问;四是凭实绩论英雄,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进实验室、厂房工地,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

  分级分批下放职称评审权

  多年来,人才评价和使用脱节,“用的人评不上,评的人用不上”,被认为是职称制度的一大弊端。对此,《意见》提出要“突出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分级分批下放职称评审权”,以提高职称评审科学化水平。

  “按照《意见》要求,今年省人社厅将把职称评审权下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该负责人表示,下放职称评审权,首先要坚持“放”的方向;其次要合理下放,有序承接,承接单位必须符合组建评审会的各项条件,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保障评审公平公正,要优先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县、单位和社会组织,试点先行,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第三,要放管结合,越是下放评审权,就越要加强监督管理。

  该负责人称,今后一段时期,省人社厅将把职称工作的重点从承担过多职称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转向标准研究制定和强化监管服务上来,尽快完善监管办法和服务体系,做到“放管服相结合”。而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承接职称评审的用人单位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如何结合岗位需求设置评审标准、如何建立科学的评审流程、如何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都需要用人单位拿出切实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评价与使用的关系,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改革精神也作了明确: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颁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统一评价,分别使用。

  破除体制内外人才职称评审界限

  此前,职称评定多适用于体制内,多集中在公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体制外评职称相对困难。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因职称瓶颈频频遭遇职业上升天花板,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受挫。

  为解决这一问题,《意见》强调:“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渠道”,体现了职称评审全覆盖、均等化的要求。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按照文件要求,加快建立符合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特点、科学化的评价标准体系,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确保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此外,海归高层次人才与其他类型人才相比有其特殊性,为做好他们的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提出,“开辟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通道,海外高层次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健全符合基层一线特点的人才评价制度

  基层由于发展空间有限以及待遇、生活条件较差等因素,人才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老同志工作数十年,还是初级职称,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很大影响。

  为加大对基层一线人才的支持培养力度,《意见》专门提出要“建立符合基层一线和创新创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该负责人称,符合基层一线的人才评价制度,实质就是在人才评价上向基层一线倾斜,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再简单地用学历、职称、论文等要素进行评价,不再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作统一要求,而是侧重考察其在基层一线的实际工作业绩,以基层工作能力、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让做出贡献的人得到认可和尊重,从而增强基层的吸引力。

  “‘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全科医生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是《意见》关于基层人才评价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该负责人指出,去年我省开始探索在中小学教师系列中设置正高级职称,打破了他们职业发展“天花板”,拓展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探索完善符合全科医生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将有利于目前解决全科医生职称评审体系不完善、升职机会少,高级全科医生少和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的问题,是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的积极举措。

  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

  在我国,职称和职业资格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近年来,一些职称实行社会化考评,使得一些行业,尤其是实行资格准入的行业如医疗、建筑行业等,产生了专业技术人才既要考资格、又要考职称的现象,而两者的内容相当一部分是重复的,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

  这次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专门提出要“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一方面,要在二者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另一方面,要同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今年我省还将研究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互相贯穿问题,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将显著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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