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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海口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委组织部研究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适应国内外人才激烈竞争的新形势,根据 《海口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纲要》是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颁布的第一个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是今后十年我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海口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是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改变海口人才队伍现状,使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使用效能的需要;是促进海口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海口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纲要》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促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

  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总量目标:人才总量平稳增长。到2020年,海口市域内人才总量达到32万,约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13.9%,年均增长 5.7%。

  2、素质目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到2020年,海口市人才效能值低于3.5人/百万元 GDP,人才总体竞争力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达到中上水平。

  3、结构目标:提升人才队伍结构层次。到 2020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点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有重大突破;建立起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全市初级工以上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所占比例达到15%以上。进一步调整专业技术人才行业分布结构,高新技术产业、科学研究、金融、经济、现代农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在市属专业技术人才中的比重臻于合理。

  (二)各支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要求

  1、党政人才队伍

  选派一批35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优秀青年科级干部到省内外和国外高校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

  注重引进具有金融、法律、城市规划与管理、社会管理等专业硕士学位以上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党政机关。改革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逐步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鼓励企业选派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引进我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项目、新兴产业等领域中紧缺的复合型中高层管理人才以及资本运作、旅游经营管理、物流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借助“外脑”,引导企业以项目为纽带,采取咨询、兼职、项目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讲学等灵活方式引进国内外智力。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各区

  3、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1)积极培养和引进我市紧缺,特别是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国际化专业技术人才。规划期间抓紧高新技术、会展、现代物流、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尤其是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创新型研发专业技术人才。

  (2)在选拔海口市领军人才和推荐国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工作中,充分考虑40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

  (3)实现每个镇有4名以上包括内、外、妇、中医在内的主治医师和村村有一名具有执业助理以上医师资格医疗卫生人员的目标。

  (4)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聘任制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依照国家制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我市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各区

  4、技能人才队伍

  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全市初级工以上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所占比例达到15%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批有相当规模的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市属2—3个技能人才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促成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设立“椰城首席技师”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5、农村实用型人才

  (1)选择若干个具备条件的农村,向国家申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努力争取到2020年底有三分之一农村参加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

  (2)整合市农业机械学校和市农民技术学校资源,建立海口农业职业学校。

  (3)建立若干个市农业科技示范实训基地和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形成市、区、镇、村四级农业科技示范体系,使之成为我市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和农村实用人才重要培训基地。

  (4)加快推进“村村有大学生”计划。通过选拔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工作、鼓励来自我市农村的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从村干部中培养具有大专文化水平的农村实用人才等途径,争取用 5年时间实现我市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研究制定我市2010—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选择一个区作为试点,申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开展。

  (2)研究设置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机构;市民政局设立专门的社会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人员编制;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管理组织;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研究开发设置我市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研究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3)2010年底完成我市社会工作人才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凡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并取得国家颁发证书的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系统进行管理。

  (4)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大力培育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机构,选择一批现有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规范整合,成为承接政府采购服务的公益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

  三、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各类人才培养

  1、提升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紧紧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分层次、分类别、全员培训的原则,实施党政人才培训工程。进一步完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加强后备干部的培训,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制度,实施科镇级领导干部全员培训计划、军转处级干部转型全员培训五年计划和公务员全员网上培训计划。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2、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加强企业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的培训。每年有重点地选送一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大企业学习培训。建立海口企业论坛,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到我市举办现代经营管理知识讲座。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

  3、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配合国家实施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515 人才工程”,加快对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实施文化人才工程,重点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领军人才和文化名人,培养一批在全市本行业或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五个一批”优秀人才。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机构进修深造和开展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选送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出国进行短期专题培训。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提升技能人才的实践能力。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既掌握高超技能、又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市场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能力。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构建和完善开放型、多功能、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务工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

  6、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市域内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采取进修、专家讲座、脱产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对我市社会工作人才进行专业培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终身学习培训机制,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社会工作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和实训基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在全市各行业、各类人才中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强科普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快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特别是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确立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充分支持、政府给予必要资助的终身学习保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人才教育培训纳入单位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科协、各区

  (二)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制订和实施我市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倡导和推行人才柔性流动,落实措施,完善政策。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2、积极培育和发展高层次人才载体。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要基地,加强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打造企业创新创业型高层次人才孵化平台。积极支持市域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不断壮大我市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

  责任单位:海口国家高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市科工信局

  3、积极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组织编制我市紧缺高层人才引进目录,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一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和文化领军人才、名师、名医。通过设立海外留学人才工作站、举办专题招聘活动、开辟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海口创业绿色通道等方式,积极吸引我市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创业就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使用平台,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海口综合保税区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创业的资助和服务工作的力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改革和完善人才的选拔任用方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班子。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坚持市场配置与组织选拔相结合,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务机制

  1、坚持政府和市场相结合、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相结合,建立健全海口人才服务体系。加快我市政府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区、基层三级人才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提供,建立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2、健全海口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市基础性人才市场,拓展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的功能和业务;鼓励和支持民营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和企业的规范发展,允许成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

  3、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海口市人才交流中心从政府主管部门分离出来,成为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中心原有的经营性业务从中心剥离出来,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运营,逐步发展成为人才服务产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逐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认定制度,实现人才评价的科学化、社会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1、建立和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年薪制;探索以经营业绩为核心,以企业资产规模、效益、资产保值增值相联的产权激励机制,进一步探索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激励创造发明,对我市专利拥有者给予一定的资助;建立和逐步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进一步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落实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鼓励推行技师、高级技师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做法。

  2、建立完善人才奖励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我市人才奖励体系。设立“海口市突出贡献奖”,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设立“海口市技术能手”,奖励在全市性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的技能人才。设立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政府表彰奖励项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七)创新人才流动机制

  进一步消除我市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促进城乡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各类人才内部的人才合理流动。

  1、建立和完善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之间相互开放和流动的人才流动机制,通过公开选拔和实行聘任制,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党政人才队伍担任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或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的力度。

  2、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采取特聘、兼职、项目合作、人才租赁等柔性流动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工作。政府可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的项目选择上提供帮助和服务,并给予一定的课题经费资助。制定鼓励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和规定,为柔性流动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进一步完善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教师、医生相互交流机制,完善城区教师和医生晋升高中级职务到农村工作1年以上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党政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机制,建立没有村镇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到村镇工作 2 年以上的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八)构建和谐的人才发展环境  

  1、建立和谐的人才工作体制。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体制,构建良好的人才工作机制。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突破人才评价、竞争、流动、分配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制度障碍。

  2、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构建人才服务平台和发展载体,着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努力形成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和活力的社会环境。有效整合各类人才资源,促进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相互之间良性互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九)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1、进一步健全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创新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人才工作的合力。积极探索党管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联系制度和日常沟通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各区

  2、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完善税收、奖励政策,拓宽人才投入渠道,鼓励市内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人才开发事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

  3、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围绕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省及我市的人才政策,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努力为我市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视和加强人才人事理论研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建立责任明确的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各区、各部门要对人才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年度细化分解,提出进度要求,分阶段贯彻落实。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人才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健全规划纲要中期和后期评估制度,提高规划纲要实施的有效性。

  责任单位:各区委、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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